市场经济条件下,近几年来我国的医患关系日趋紧张,医疗纠纷日益增加,一方面经常有病人投诉、殴打甚至杀死医务人员的事件发生,另一方面医务人员也多有抱怨。为处理病人投诉和医疗纠纷,卫生行政部门、医院主管部门和相关医务人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。医患关系紧张不仅影响到患者及家属的心理,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,也严重干扰了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,加重了医疗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和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,降低了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形象。重建和谐的医患关系,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,维护医患利益,成为需要全社会共同来关注的一项严峻的课题。
【主办单位】西经医院管理研究院
【承办单位】西经企业管理中心
【培训地点】四川?成都嘉好?弗斯达酒店人北店
【培训时间】2015年12月4-5日(3日报到,4-5日研讨,6日离开)
【培训费用】1280元/人,包含:研讨、资料、午餐、茶点、水果等
【培训对象】
1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和医政处(科)、医疗服务监管处(科)负责人及有关人员
2、各级医学会、医院管理协会、医师协会有关人员
3、各级医疗机构院长、副院长、办公室、质控科、医务科、医政科、急诊科(室)、门诊部主任、科室主任、护理主任等负
责人及相关人员
4、各级医疗事故鉴定部门(医学会)负责人及有关人员
【课程特色】理论讲授+案例分析+现场互动
【课程收益】
1、了解掌握《侵权责任法》中医疗侵权立法的相关情况
2、如何规避医疗风险,减少医疗纠纷,避免医疗事故发生
3、进一步提高医疗纠纷处理水平,加强医疗机构、医务人员权益?;?br />
4、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及现阶段医疗纠纷的特点
5、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技巧和沟通艺术
6、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,举证规则与赔偿计算以及诉讼赔偿标准
7、完成全部学习内容,经考核合格,可获得继续教育Ⅱ学分
【师资介绍】
王老师:北京大学副教授,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研究员。现任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院长助理、医学伦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,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教研室主任,北京大学医学部法律事务小组负责人,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。中国医科大学医学学士,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,武汉大学法学博士。曾公派日本昭和大学、德国科隆大学和美国乔治敦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进修学习。
【培训内容】
一、法与医院管理模式
1、法与医院管理的三种模式
2、重新认识医患法律关系及医患权利义务
二、重新认识医患法律关系及医患权利义务
1、医疗合同关系
2、无因管理关系
3、强制诊疗关系
4、知情权的三方面内容
5、知情同意权的三个要素
6、三维医学模式思维下的临床决策建议
三、《侵权责任法》对医疗损害界定的新变化
1、民事赔偿领域“医疗损害责任”彻底替代“医疗事故责任”
2、医疗纠纷案件赔偿标准的适用规则发生改变
3、对知情同意书面告知的对象、内容和形式提出新要求
4、新设立的三种法定情形直接推定医疗过错
5、赔偿责任中的义务范畴进行了微调
6、明确规定了医生特殊情形下的治疗特权(豁免权)
7、法律层面首次界定医院的三种法定免责事由
8、规定了医院在产品质量责任方面的责任
四、药械购销中商业贿赂的法律界定与澄清
1、商业贿赂的定义
2、商业贿赂罪(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)
3、公务受贿罪
4、药械行业内对商业贿赂的理解误区
5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商业贿赂的解释
【咨询电话】028-87620163 18982193868
【传 真】028-87621782
【联 系 人】粟老师、刘老师
【电子邮箱】xjqygl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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